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小湾电厂2025年防汛设施检修项目概况:小湾电厂防汛设施由混凝土双曲拱坝、坝身泄洪孔口、坝后水垫塘和二道坝、左岸泄洪洞、右岸引水发电系统及送出工程组成等组成,因长时间运行,受自然条件等因素影响,需要对发现的问题、缺陷进行修复。
2.2 小湾电厂2025至2026年水工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检修项目概况:小湾电厂水工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主要包括地下厂房、500kV开关站、泄洪消能设施、水垫塘廊道、大坝、左右岸抗力体、左右岸边坡等部位。因长时间运行,受自然条件影响,需要对发现的问题、缺陷进行修复。主要内容包括:
(1)2025年度水工建筑物及附属建筑物检修:地下厂房挡水设施加装;坝基帷幕灌浆廊道、坝基第一、第二排水廊道及水垫塘左右岸进入廊道防护栏杆加装;大坝电梯机房、廊道墙面检修;进水口启闭机室、进水口泵站内墙面修缮;进水口区域水位标尺及特征水位标识牌加装;生产区域排水沟盖板、瓷砖更换及钢结构防腐刷漆等。
(2)2026年度水工建筑物及附属建筑物检修:尾水洞出口1、2号闸门操作室外围镀锌钢围栏制安;排水设施检修;尾水检修闸门室交通洞地面检修;水工建筑物门窗及室内检修;右岸EL.1040m抗力体边坡道路防撞墩加装及排水沟盖板等。
2.3项目工期:
(1)小湾电厂2025年防汛设施检修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
(2)小湾电厂2025至2026年水工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检修项目: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4项目主要内容:
(1)小湾电厂2025年防汛设施检修项目:
1)左岸区域:岔马线K1+900处内侧边坡处理、低线公路值守卡点边坡治理、部分位置边坡防护网完善、岔马线公路易滑路段的防滑及沿线消缺处理等内容。
2)右岸区域:中线公路K1+100处路面处理、凤小公路K8里程桩处护面墙加固、凤小公路K10被动防护网安装、凤小公路K10公路排水沟治理、凤山隧道口排水沟治理、水环保中心进大门路面处理等内容。
3)左右岸区域:出现问题区域混凝土修补处理、路面混凝土凿除处理、沥青混凝土修补处理、零星土石方开挖、零星等内容。
4)防护设施:部分爬梯检修、零星防护网检修等内容。
(2)小湾电厂2025至2026年水工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检修项目:
1)2025年度水工建筑物及附属建筑物检修采购内容:地下厂房挡水设施加装;坝基帷幕灌浆廊道、坝基第一、第二排水廊道及水垫塘左右岸进入廊道防护栏杆加装;大坝电梯机房、廊道墙面检修;进水口启闭机室、进水口泵站内墙面修缮;进水口区域水位标尺及特征水位标识牌加装;生产区域排水沟盖板、瓷砖更换及钢结构防腐刷漆等。
2)2026年度水工建筑物及附属建筑物检修采购内容:尾水洞出口1、2号闸门操作室外围镀锌钢围栏制安;排水设施检修;尾水检修闸门室交通洞地面检修;水工建筑物门窗及室内检修;右岸EL.1040m抗力体边坡道路防撞墩加装及排水沟盖板等。
2.5 标段划分: 澜沧江公司小湾电厂2025年防汛设施检修和2025至2026年水工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检修工程招标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至少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资格能力要求:
(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担任过1个及以上水工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工程项目的副经理及以上职务。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任职文件或业主证明等能反映业绩的证明材料,并提供在投标单位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技术负责人:2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担任过1个及以上水工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任职文件或业主证明等能反映业绩的证明材料,并提供在投标单位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专职安全员:2人,具有国家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或者住房与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在投标单位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2.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1项及以上水工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工程项目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其他要求:无。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3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06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