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李家峡水电站位于青海省尖扎县与化隆县交界处的黄河干流李家峡河谷中段,电站坝面所处海拔高度为2185米,装有5台单机容量为400MW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生产区(大坝厂房)距办公生活区(坎布拉镇牛滩大街)约5公里左右。
电站所辖区域按功能划分为生产区域、办公生活区域和相关配套服务设施三大部分。因管控工作的需要,现需站区内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以此选择服务受托人。
交通条件:电站距省会西宁市距离110公里,全程高速;距电站最近的机场是西宁曹家堡机场,机场距西宁市区38公里;距属地尖扎县城区30公里。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电站生产、办公生活区域楼宇内外、厂区内地面、路面保洁及垃圾清运(处理)、扫雪除冰清积水;办公区会议服务、丹霞公寓客房服务、活动中心管理服务;水电暖设施运行及维护;污水系统运行维护及污水(淤泥、化粪)清运(处理);站区(含进厂公路两侧、消防队、船务楼后绿植区)绿化养护;生产、办公生活区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窗玻璃清洗等相关物业管理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
(1)生产、办公生活区域楼宇内外、厂区内地面、路面保洁及垃圾清运(处理)、扫雪除冰清积水;
(2)办公区会议服务、丹霞公寓客房服务、活动中心管理服务;
(3)水、电、暖、构(建)筑物等设备设施运行、维护;
(4)污水系统运行、维护及污水(淤泥、化粪)清运(处理);
(5)站区(含进厂公路两侧、消防队、船务楼后绿植区)绿化养护;
(6)生产、办公生活区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窗玻璃清洗。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服务期限
1.2.3.1实施地点:李家峡发电分公司所辖生产、办公生活区域,进厂道路等处。
1.2.3.2项目服务期限及每年度合同期限
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三个年度(36个月)。(即2025年1月1日起~2027年12月31日止)。
但受托人须在每年度合同期限到期前60天,接受委托人对该年度的合同履约评估考核,评估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当评估和考核不合格时,委托人将不再与受托人续签合同,且约定的36个月服务期限将自动终止,且委托人的该终止行为不能被视为违约,且委托人不接受任何索赔诉求。
每年度合同期限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并具有物业服务企业A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
1.4.2本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所有内容不得转让和分包。
1.4.3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财务状况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1.4.5主要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提供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文件;
2、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提供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文件;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独立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企业或机构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合同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中须能够反映合同期限、合同总金额、具体的服务内容等相关事项)。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7.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