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后勤服务类班车)四川华电木里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025-2027年车辆驾驶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四川华电木里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包括但不限于四川省凉山州、成都市以
及公司相关工作地。
2.2项目规模:3年的车辆驾驶服务。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年。计划服务时间暂定为2025年1
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服务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1)四川华电木里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025-2027年车辆驾驶服务(CHDTDZ046/18-QT-05501):车辆驾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域电站生产经营用车、员工倒班用车、值班应急用车以及外地出差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川华电木里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025-2027年车辆驾驶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1项车辆驾驶服务相关(不含单一车辆租赁服务)业绩(正在执行和已完业绩均可),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10.不接受2021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11-05 09:00到2024-11-13 23: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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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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