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
2.2 项目规模:100MW风电项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工程计划暂定于2024年11月15日进场开工,2025年5月25日具备倒送电验收条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广西全州小盘石100MW风电项目送出工程EPC总承包:新建1回110kV线路接入220kV湘山变电站110kV侧,线路长度约26km以及在湘山变电站站外征占2个110kV出线间隔用地,其中1个110kV建设、施工、安装相关设备作为小盘石风电场项目接入间隔,另1个作为备用间隔,仅保留间隔用地,包括勘察设计、建设、试验、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移交、第三方检测验收、全部合规性手续办理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广西全州小盘石100MW风电项目送出工程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5)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负有主要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需提供自身或设计分包单位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须取得国家能源局颁布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0.不接受连续3年(2021年-202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3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1-01 09:33到2024-11-07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