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销售分公司2025年度乙二醇公铁联运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榆林化工有限公司4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项目地处榆神工业清水工业园北区,距离榆林曹家伙场(或榆林象道专用线38公里),距离锦界货场19公里,距离榆林大保当货场12公里,产品主要销往华东、西南地区聚酯生产企业。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运输产品:乙二醇
运输方式:公铁联运
预计运输数量:18万吨
概算金额:10000万元
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18万吨乙二醇产品公路短驳上站、铁路运输、到目的火车站点/异地库堆存服务、目的火车站点/异地库至终端客户汽运配送服务、乙二醇罐箱供应等门到门全程物流服务。
运价包含但不限于:1.罐式集装箱租赁费(或使用费);2.始发端接取送达费、始发端铁路站台综合费(吊装费、专用线使用费、货场使用费等);3.国铁站到站铁路运输费;4.到达端货场使用费、吊装卸车费、专用线使用费等;5.终端客户配送费。
鼓励各投标人在报价过程中充分考虑铁路优惠政策,如有国铁运费下浮等政策费用不做调整,政策因素一并体现在报价中;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其他附加报价。
特别说明:报价包含货物保险及污损赔付、车辆清洗等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公铁联运过程中,国铁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铁路运费、路产专用线使用费、杂费等凡是铁路业务涵盖的费用均包含在报价范围内。
2.1.3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或招标概算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2.1.4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市以及江苏、浙江、重庆等客户所在区域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液体化工产品运输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注:业绩要求中的信息可以在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用户证明中体现(用户证明须满足: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中标通知书、回访记录或其他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05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1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