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天津滨海新区龙源海晶盐光互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长芦海晶盐场内,总装机容量58.625万千瓦。工程起于现状500kV渤海线03塔小号侧约30m位置处新建设的B1塔,止于华电500kV站龙源出线间隔(500kV东侧间隔)。建设龙源升压站~华电升压站单回500kV线路路径总长度为6.62km,其中新建50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5.74km,利用现状500kV渤海线架空线路路径长度为0.88km;新设500kV单回耐张塔10基,双回路耐张塔1基,单回耐张杆1基,单回直线塔3基;现状500kV双回路单侧导、地线挂线一档,路径长约0.31km;单回500kV架空线路重新紧线路径长约0.83km,变电站进线档单根OPGW重新架设路径长约0.07km;拆除单回500kV架空线路长约0.24km、单回耐张塔(5B1-DJ-30(40-90))1基。
新建架空线路全部位于盐场、鱼塘内(占比:100%)。
在本工程中,500kV线路新设导线采用4×JL/LB20A-400/35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24芯OPGW光缆,型号为OPGW-24B1-120。
2.1.2招标范围:龙源电力天津龙源海晶新能源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龙源海晶盐光互补项目新建500kV送出线路工程施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设备材料采购:
设备材料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导线、金具、绝缘子、铁塔塔材等及项目建设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仪器仪表等全部软硬件设备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1)包括上述设备及材料的排产、催交、运输、接车、倒运(含堆场)、接货验收、仓储保管等,投标人负责任何原因造成的设备倒运及囤货场地协调及费用。
(2)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设备及材料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保管、二次倒运均由投标人承担。
(3)设备采购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将对技术规范书及施工图纸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投标人方可进行招标采购及施工。投标人必须综合、全面考虑报价。
(4)投标人要考虑国家及省市重大活动期间及前后,重大设备制作及运输,投标人要按照招标人整体工期要求大件设备交通运输的提前量。
(5)以上设备、材料、备品备件等技术服务、性能测试、送样检测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
(二)工程施工:
满足项目并网运行和验收的土建施工、电气安装、调试、并网、试运行,工程各阶段质量监督验收和转序验收,项目各专项验收,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结算、竣工决算审计等全部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土建工程:包含场地内平整及土石方工程、铁塔基础工程、临时施工道路工程、电缆敷设工程、电缆井工程、接地工程、基础工程等。
(2)安装工程:杆塔组立/拆除工程、导线架设/拆除工程、附件及金具安装/拆除工程、电缆附件安装/拆除工程、调试工程、通信及远动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工程、对端站计算机监控系统扩容调试、所有设备调试和单体试验、系统整体调试、所有设备标识牌制作安装工程等全部电气设备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
(3)按照《输变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完成各节点质量监督验收及转序验收资料整理上报工作,完成各阶段验收、消缺和闭环工作。
(4)完整的符合建设单位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的档案资料,并按要求按期完成整理归档和移交。
(5)其它未明确但属于本工程施工、试运行、验收、移交、质保期内的质保服务、结算审计等的相关工作、所有塔基悬挂醒目标示牌(线路标示牌、塔基标示牌、相序牌、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禁止开挖取土、禁止在高压线下钓鱼)、沿线进出口位置布置安装高压线路带电标识,禁止无关人员进出警示标示牌。太阳能供电摄像头(5个左右)安装、新建线路和光缆全部贯通、测参以及相关数据业务调试等工程、工程移交前所有工程、设备、材料由投标人负责保管看护,任何损坏、丢失由投标人承担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6)工程项目需参照龙源电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3-2014)、招标人上级公司工程验收管理规定、本公司及上级公司关于承包商管理等相关文件,满足上述的文件的相关要求,且相关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7)协调华北调度、天津调度,编制线路切改方案。协调进入华电500kV升压站、电网变电站,持票开展相关切改通讯调试、实验等工作。组织相关启动审核会议、编制新投线路及通信线路启动试验报告等。
(8)工程所在地由海晶集团、天津华电海晶新能源有限公司管理。投标单位进场前需自行协调两单位,征得两单位书面同意意见后,方可开工建设,工程建设期间除服从招标单位管理外,还需按照海晶集团、天津华电海晶新能源有限公司两单位现场管理要求开展施工。
(9)投标单位自行协调天津华电海晶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的送出线路海桥线停电相关事宜。项目建设过程中天津华电海晶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的送出线路海桥线停电1次,停电时长不超过24小时,天津龙源海晶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的送出线路海桥线停电1次,停电时长不超过48小时。具体停电施工进度计划见附件4。
(三)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全过程的临时用地(施工便道、堆场、临建设施、施工用地等)和长期租用土地(塔基基础用地、电缆敷设用地、电缆井用地等)的租赁及地表附着物赔偿、线路路径廊道树木砍伐赔偿、坟地迁移补偿等,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及手续办理由投标人负责。
(2)从工程的前期到项目并网运行的各项手续办理,树木砍伐证、迁改线、安全、质量监督、并网等各项专项验收及手续办理(获取相关证件),以及因政府部门、电网系统政策要求所要缴纳的一切费用。
(3)线路跨越、钻越手续办理,包括跨越电气化铁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乡村道路、河流、养殖池各电压等级输电线路,钻越220kV输电线路、110kV输电线路等手续的办理、方案评审、获得批复、安全措施等,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对端华电海晶500kV升压站(含500kV线路)、国网板桥变电站(含500kV线路)配合停电手续办理、方案评审、施工备案、安全措施等。
(4)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服务,如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对口质监站及天津电网公司、华北电网要求的检验检测、并网试运行、消缺、验收,原有线路(华电海晶站至电网板桥站预留线路)恢复贯通及测试。办理与工程有关的各类保险。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档案资料验收的相关工作,以及与总承包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
(5)负责协调地方关系,保护、改善施工环境,缴纳各类抵押金和保险,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相关纠纷承担相应责任及罚款;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地方民事关系,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6)按照天津电网公司相关要求完成项目验收、启动协调工作及各项手续办理,完成项目电力质监站备案并及时组织协调各阶段的监检验收工作。
总之,承包人负责截止投标之日起至项目并网、竣工验收全过程的政策性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电网、政府、行业、集团要求的各类手续)。其中,在投标截止日后,由于新政策及电网新要求所增加的设备、服务及工程量变化,经发包人认可后双方另行签证。其他政策性手续办理及产生的费用承包人务必全面考虑,相关费用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环保等负全面责任。
2.1.3计划工期:6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手册》规范要求开展天津海晶项目送出施工工作。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公司等相关法规、条例、管理办法等标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其中承装、承试要求一级。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0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的合同业绩1份,且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0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0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1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