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后勤服务类班车)河北分公司2025年-2029年食堂及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
2.2项目规模: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物业管理
服务区域占地面积约836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700平方米(其中:华电河北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建筑面积270.87平方米)。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5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
日止。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1)河北分公司2025年-2029年食堂及物业管理服务(CHDTDZ076/18-QT-12801):本次招标的内容是2025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食堂、绿化及院内物业管理服务(华电河北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同一院内办公,服务范围包含华电河北能源销售有限公司驾驶服务、保洁、维修及会议服务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河北分公司2025年-2029年食堂及物业管理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1项物业和1项绿化和1项食堂服务合同业绩(同一个合同业绩内同时有物业、绿化、食堂服务中两项或三项业绩的,则分别认为具有对应内容各1项业绩)所有合同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11-05 16:10到2024-11-13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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