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新疆天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水处理系统包括:(1)自来水厂,处理方式:混凝沉淀方式,处理能力:120m3/h;(2)矿井水处理厂:处理方式:混凝沉淀方式,处理能力:100m3/h;(3)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区):处理方式:活性污泥中的CAST(卡斯特)工艺,处理能力:15m3/h;(4)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广场):处理方式:活性污泥中的CAST(卡斯特)工艺处理能力:25m3/h;(5)纯净水站:处理方式:反渗透方式处理能力:4m3/h;(6)中水管网Φ125,总长度3500米;自来水管网Φ125,总长度4000米(以管道进入建筑物房间处为界,管道进入房间以外为主管网);(7)消防运维:消防水供给,消防设施及官网维护。招标方将水处理系统日常运行委托中标方负责,中标方保证水质达到环保要求,保障矿井生产、生活用水需求;中标方负责水处理系统设备设施的日常巡查及运行监控,做好泵房、机组表面及站区场地内的卫生清洁工作;设备设施维护检修;水处理系统运维;矿内、生活区自来水管网及中水管网运维;消防运维。具体服务标准及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服务期:自合同生效后1年止。
2.4 服务地点: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雀尔沟镇大河坝106煤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1项及以上煤矿或同类型废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无签订生效时间、印章不全、无主要内容且未附充技术协议等证明材料的合同均视为无效业绩)。
3.3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19日23时5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