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新疆吐鲁番鄯善县七克台镇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新建工程,建设规模为 100MW 光热发电项目。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报告经验收通过后三十日,并移交全部资料。
2.2 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限 |
信息服务 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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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热塔各层平台及设备安装施工、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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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4-11-01-241- 01 |
259-1 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
冷热储罐制作与安装、主厂房设备安装及熔盐入罐、光热电站分系统 |
全部报告经验收通过后三十日,并移交全部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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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联合调试现场等专项技术咨询。 |
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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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 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未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 投标人没有处于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专项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认定证书;
(2) 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近 12 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 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履约完成时间为准)完成至少 2 个类似工程的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11 月 0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3 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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