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详见下表。
1.2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自筹
2. 招标内容
2.1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2.2 招标产品列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 术规格 |
交货期 |
1 |
流化床干燥器 |
1套 |
详见 第八章 |
本投标邀请项下的货物最晚交付时间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4月。以上述规定的时间为基础,交货期拖延每超过基础时间一周,其评标价将在投标价的基础上增加0.5%,不足一周按一周算,本项累计最高加价不超过投标总价的1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1)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在中国的子公司;
*2)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1份中国大陆境内3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HDPE装置流化床干燥器的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含技术协议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可隐去价格)、买卖双方签字或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等关键信息页,技术协议扫描件须至少包含体现关键技术参数或机型的页面等;
*3) 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驳回投诉、不良投诉累计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到达3次及以上的,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资料表。
3.3 未 登记并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领购
4.1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7日下午14: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下午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