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贞丰县龙兴街道
2.2 项目规模:100MW/200MWh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工期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完成专题专项具备开工条件后,储能电站和送出线路分别发布开工令)。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贵州贞丰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项目EPC总承包建设容量100MW/200MWh,除①储能系统、主变、GIS的采购及运输(不含二次倒运)、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建设②项目前期③工程监理④生产准备费、生产车辆购置费、项目建设管理⑤储能场区永久性土地征占用费用等由招标人负责的范围外,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项目勘察、设计、送出工程(含相关用地手续办理)、对侧间隔扩建(不含设备采购)和接入施工、环水保监测、设备材料采购、土建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试验(含涉网试验)、验收、并网手续办理(含电能质量预评估报告编制)、项目协调、工程试运行、移交生产及质保期等一揽子工作以及招标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及相关技术资料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贵州贞丰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项目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近三年)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1-06 16:57到2024-11-12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