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ZB-238)
一、 招标条件
重庆华电潼南别口35MW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重庆华电潼南别口35MW复合光伏发电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为33.92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49.042MWp。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主体工期7个月,合同签订后1周内进场施工;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主体开工;主体开工(光伏阵列或开关站的基础或桩基开始施工)后7个月内全容量投产。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工程EPC总承包(CHDTDZ046/16-ZB-23801):重庆华电潼南别口35MW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接卸及仓储保管(不包括甲供设备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箱变的采购和运输);35kV开关站、光伏场区及配套设施等所有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勘察设计、工程管理、设备监造(不含甲供设备)、并网手续办理、并网二次咨询、专项验收等技术服务(不包括开工手续办理、环水保监理监测及验收),以及项目试验(含涉网试验)、调试、验收、试运行、消缺、达标投产等一揽子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10.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1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1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单项工程容量30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投运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业绩提供以下第(1)项,投运业绩提供以下第(2)项):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并网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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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