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2 规 模: 本项目为汕头电厂灰渣系统、脱硫系统提供辅助工作及环保楼、检修楼、灰库办公室的保洁工作。
2.3 标段划分: 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2025年度放灰清渣及辅助生产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澳头村
2.5 服 务 期: 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6 招标范围:(1)库区工作:负责电厂灰库、石膏库、渣仓排灰渣、石膏以及装车;库区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分选系统运行操作;特种车辆的使用、维护和其他协作工作。(2)运行辅助工作:粉煤灰、炉渣、石膏、石灰石、水样取送样;石子煤排放;废水、脱硫系统日常加药。(3)负责环保楼、检修楼、灰库办公室的保洁工作。
本项目需配置人员:不得低于13人(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在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物业管理或劳务派遣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含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15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