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聊城市。
2.2 规 模:/。
2.3 标段划分:山东分公司聊城热电有限公司保安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
2.5 服 务 期:2025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实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6 招标范围:提供保安人员35人,实行每日三班轮换工作制:白班8小时、前夜9小时、后夜7小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由省公安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提供至少2项保安服务合同(单项合同提供保安服务人员不少于50人),须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或对应技术协议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够证明服务内容的页面)。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14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