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福建公司福州分公司J12转运站、10EF-11EF尾部等落煤装置综合治理物资招标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2.6 招标范围: 缓冲锁气器、分煤器(非标三通)、落煤斗、落煤管、导料装置等物资的供货及指导现场安装等技术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5项输煤系统设备(至少包含落煤管)供货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可提供所报产品的生产厂家业绩;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3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20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