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
2.2 规 模:/。
2.3 标段划分:山东分公司烟台电厂非生产区域物业管理及保洁、绿化保养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山东省,烟台市。
2.5 服 务 期:2025年4月1日-2027年3月31日。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对烟台发电厂非生产区域内办公场所、非生产区域大环境进行物业管理、保洁及绿化保养工作。非生产区域内所有硬化道路和空地40016㎡,非生产区域内建筑物房屋建筑面积51896㎡,非生产区域内草坪、绿地、苗木等绿化带6702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提供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今不少于2项物业管理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及清单、签字盖章页,必要时提供技术协议)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资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3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20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