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点:宜昌市猇亭区金岭路116号
项目规模:350MW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标段名称:脱硫废水零排放EPC工程
招标内容和范围:宜昌二期1×350MW热电联产项目脱硫废水零排放EPC工程,包括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全过程管理、调试、试运行、培训、性能试验、竣工验收等。(本项目地质勘查、地基处理、桩基施工、整体设计、建筑和结构施工、室外砼道路施工、室外排水施工由招标方负责设计、供货、施工,投标负责人提资;暖通、消防、给排水、电气照明等由投标方设计、供货及安装。)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暂定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竣工日期2026年2月28日,施工工期424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或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验收为准),投标人必须具有不少于1个国内单机350MW及以上火电厂低温热源浓缩减量工艺的废水零排放供货及施工业绩(脱硫废水处理量≥5m3/h,不含试验性项目),业绩与投标文件提供的工艺相同(不含试验性项目)。每个有效合同为一个有效业绩,提供合同(包括合同封面、供货范围清单、技术参数表、签字盖章页)及相关竣工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形式为:验收资料或投运证明或用户评价)。
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需本人手签,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
4.安全要求: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投标人负主要或次要责任的)。
5.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或网页截图。
7.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