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 朝阳热电有限公司通勤车租赁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朝阳热电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建设有2台35万KW发电机组,总装机70万KW。机组2018年正式投产发电及供热,已运营7年。公司距朝阳市中心 5 公里,距高铁站3公里。
招标范围: 朝阳热电有限公司租赁乙方4辆不少于41座、2辆不少于22座空调客车,用于朝阳热电有限公司员工上下班通勤车辆。
服务期: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包含客运服务项目。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通勤班车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2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