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2023年4月3日, 局东北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东北区域电力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东北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模拟运行的通知》(东北能监市场〔2023〕22号)中增加了风电场一次调频考核条款。细则要求“未取得一次调频功能认定的场站,按照额定容量进行考核,月考核标准为 50 分/万千瓦。”;“风电、光伏、新型储能自本细则正式印发6个月后开始执行考核。”;“参与一次调频服务补偿的新能源场站,根据实际月度上网电量按照200元/万千瓦时进行补偿”;“风电、光伏和新型储能一次调频服务所需费用由不具备一次调频功能的风电、光伏,新型储能,电力用户分摊”。目前辽宁公司在运风电场中除龙阜风电场二期项目(马蹄山项目)具备一次调频能力外,龙康系统7座风场(西关、马鞍山、张强、卧牛石、叶茂台、敖力营子、慈恩寺)、梨树沟、龙阜一期(鸡冠山项目)、法库东、昌图、牛毛大山、望海寺13个场站,不具备一次调频功能。
2.1.2招标范围:辽宁龙康系统7座风场(西关、马鞍山、张强、卧牛石、叶茂台、敖力营子、慈恩寺)、梨树沟、龙阜一期(鸡冠山项目)、法库东、昌图、牛毛大山、望海寺13个场站,8个并网点(其中梨树沟有2个并网点)一次调频相关设备采购部署、能量管理平台升级改造、入网试验、AGC联合部署服务、PMU一次调频数据接口改造(包括无 PMU 的场站进行 PMU部署服务,升级改造的PMU需具备宽频振荡检测功能)、系统相关厂家协调以及后期售后服务等内容,主要实现机组一次调频功能,同时需符合辽宁电网公司数据上送指标要求。
2.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完成接到招标人入场通知起60日内完成改造工作。
2.1.4质量要求:(1)投标人保证提供的涉网改造技术服务技术先进、质量优越、没有设计和材料及工艺上的缺陷;能满足正常安全运行和长期使用的要求,符合客户需求规定,并且应符合国家、行业、 达标投产等相关法规、条例、管理办法等标准。投标人保证涉网改造期间,改造工艺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符合新能源场站制度的规定。(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采取有效版本的国家标准、规定和技术规范设计系统的成熟产品。如果某个事项采用了一个以上的标准、规定和规范,必须按最高要求执行。(3)招标文件作为技术改造合同的技术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须通过入网测试,负责与相关测试单位及电网公司沟通协调,并提供一份符合招标人及辽宁电网公司认可的相关测试报告。(5)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说明技术方案或改造后机组、风电场涉网性能与本技术规范书的差异、或者对本技术规范书中不确定因素或可选的因素进行确定,以保证达到预期改造效果。(6)投标人应确保风电机组或风电场改造后不影响原有的其他功能。(7)投标人应确保改造后一次性通过性能测试。招标人只承担一次测试费用,如因投标人问题测试不通过,由此引起的后续测试全部费用由投标人承担。(8)一次调频技术改造目的为满足风电场对一次调频以技术改造的持续需求,且符合《东北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和《东北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中有关一次调频技术指标及考核规定。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次调频或惯量响应的技术改造服务合同业绩1份,且已通过入网测试验收。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和对应的入网测试验收报告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入网测试验收报告,须为电科院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的出具的测试验收报告,入网测试报告至少包含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