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西藏雅鲁藏布江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现为71.33亿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电力及热力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经营和销售;配电网的建设和经营;与电力相关的咨询服务、技术服务;与电力相关的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电力购销及电力贸易;房屋租售;从事信息、交通运输、环保相关产业及产品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和销售;建筑材料的销售。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规模:本项目为服务外包,总共外包服务人员为67人,其中驾驶员52人、资料员12人、专家咨询1人、专职接待1人、宣传服务1人;主要工作地为于西藏自治区和成都市,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服从调配。服务期限为2025~2027年三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 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300万以上的类似服务业绩或1个及以上外包服务管理过50人及以上人数的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其他要求:具有在服务地点给职工建立社保关系的能力或机构,需提供相关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27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