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2台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涵盖国投湄洲湾(莆田)发电有限公司所有子项工程(除招 标人另行委托的子项外),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调试、整套启动试运行 、性能指标保证、达标投产、总体验收、质量保修等工作,从初步设计至质保期满止。
2.2 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 标段名称:湄洲湾第三发电厂2×660MW机组项目工程建设EPC总承包项目
2.5.1 招标范围:建设2台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涵盖湄洲湾(莆田)发电有限公司所有子项工程(除招标人另行委托的子项外),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调试、整套启动试运行、性能指标保证、达标投产、总体验收、质量保修等工作,从初步设计至质保期满止。
2.5.2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791天,工期说明:初步勘察及初步设计开始时间2025年1月;进场时间2025年 4月;地基处理施工开始时间2025年4月;开工时间(第一台机组主厂房浇注第一罐混凝土)2025年6月30日;第一 台机组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运行移交生产时间2027年5月30日;第二台机组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运行移交生产时间
2027年8月30日;总工期为23+3个月。实际进场时间以合同签订后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湄洲湾第三发电厂2×660MW机组项目工程建设EPC总承包项目
(1)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2)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投标人 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投标人业绩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1)至少具有2个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国内EPC总承包 工程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其中至少一个业绩的移交生产时间为2024年1月 1日之前,并提供移交生产交接书; (2)至少具有2个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国内工程主体设计合同业绩,需提供
合同封面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项目经理最低要求(须同时具备): (1)须具有机电工 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需注册在本单位); (2)须至少具有1个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
EPC总承包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项目经理简历表);
(5)投标人其他要求:其他人员要求: (1)须配备2名及以上副经理,其中1名须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 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需注册在本单位,和项目经理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能为同一专业),并至少 具有1个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主体工程管理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项目副经理简历表);1名须至少具有1个
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设计总工程师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设计总工程师简历表); (2)须配备1名安健环管理 部经理,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证书需注册在本单位),并至少具有1个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工程的 安全管理工作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安健环管理部经理简历表); 投标人其他要求: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 安健环管理部经理不可兼任;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9 17:00:00时至2024-11-26 17:00: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