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地点: 宝鸡(宝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现场
2.3 建设规模: 2520MW
2.4 建设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招标人通知每周三次,特殊情况接招标 人通知后 4 小时内到达加油点。
2.5 材料名称:国标 0#、-10#车用柴油
2.6 数 量:预估#0-柴油 42 万升,#-10 柴油 23 万升,据实结算
2.7 技术规格:国标(VI)标准,国标 0#、-10#车用柴油(供应商所供柴油 应是中石油、中石化、延长壳牌、中海油等具有冶炼加工能力的企业提供的产 品)
2.8 招标范围:厂内火车煤牵引内燃机车、推煤机、装载机、叉车、洒水 车、自卸车、厂内货运车等车辆的用油
2.9 交货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长青工业园宝鸡(第二)发电有 限责任公司物资院内
2.10 交 货 期:暂定 2024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4 日,有效期 一年,具体供货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签订后 2 日内安排带计量装置的油 罐车到买方厂区为买方车辆加油,每周不少于 3 次,特殊情况接买方通知后 4 小时内到达。加油工作由卖方负责。
2.11 其 他: 本合同浮动单价,据实结算,结算单价为加油当日的宝鸡 地区柴油挂牌指导价*变动系数。变动系数=(供应商报价(单价)/开标前一 天宝鸡地区柴油挂牌指导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 10 月至投标截止日,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少于 1 个成品油的供货业绩证明(证明材料须至少包 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 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
审)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 文件要求;未具备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 次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 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3.2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 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
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 年 11 月 25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05 日 17 时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