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PSA技术回收氢气项目EPC总承包,该项目属于技术改造工程,是将甲醇合成非渗透气、氢氨回收驰放气进行氢气回收,建设一套变压吸附提氢装置及其配套设施。
2.1.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PSA技术回收氢气项目的详细设计、物资采购、施工直至工程中间交接以及中交后至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相应的工程配合、技术服务等所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第三册第二章。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0个日历日。
2.4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工业园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已中交或竣工验收的单个合同原料气≥20000 Nm3/h PSA提氢装置EPC总承包业绩或详细设计业绩(要求以合同关键页、中间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为准。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封面、签字页、盖章页、项目规模、施工范围、能证明属于单个合同原料气≥20000 Nm3/h PSA提氢装置EPC总承包业绩或详细设计业绩内容等;证明资料优先为中间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如不是直接和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确实无法提供中间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的,可以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是所签合同的发包方,但需要发包方同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关键页;提供的材料扫描复印件模糊不清晰的,或证明材料证明性不足的不计算业绩);
3.4资格要求4: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建造师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证书,如为注册建造师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证书则需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具有至少1项2020年1月1日以来从事已中交或竣工验收的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工程的业绩。
3.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若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注册建造师证书过期或未在电子注册证书上“手写签名”的,可以补充澄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11月29日 10:00至2024年12月10日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