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大渡河白草坡70MW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具体情况为:
汉源白草坡 7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场址位于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安乐镇,本项目中心位置地理坐标:北纬 29.475°,东经02.767°,场址平均海拔高度基本介于 2400~3200m。光伏工程场址主要为南、东南、西南坡向,其中东南、西南坡向居多。坡度大部分在5°~30°之间,其间有较多的冲沟发育,光伏阵列布置已考虑避让。场址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公益林、生态红线等敏感因素,在国土及林业相关部门查询的地类绝大部分为草地,场区内无居民房屋,场址区具备修建光伏电站的地质条件。本工程直流侧装机容量83.25856MWp,交流侧容量70MW,包含18个3.3MW+6个1.8MW固定式光伏方阵,每个光伏方阵经箱变升压至35kV后,通过35kV电缆并联至35kV架空集电线路,通过3回集电线路汇集电能送至本项目新建的220kV升压站,具体情况详见初设报告。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招标项目为大渡河白草坡70MW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不分标段:
(1)进场道路施工:
1)白草坡70MW光伏发电项目进场道路施工。
2)道路(截排水沟)防汛及运行维护管理,道路用地及补偿等工作。
(2)光伏场区:包括不限于场地平整、场内道路施工、光伏支架基础施工、箱逆变基础施工、防洪及截排水系统施工、场区集电线路、场区围栏、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发包人供应全部组件,其他设施、设备、材料等均由承包人提供)采购;所有设备及材料(含甲供)保管、二次转运及安装、调试等。
(3)升压站:包括不限于场地平整、进站道路、站内道路、站区围墙、防雷接地、综合楼、站内设备基础施工、消防设备的配置、辅助用房等附属工程施工;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其中主变及其附属设备、GIS及其附属设备由发包人采购供货)采购;所有设备及材料(含甲供)保管、二次转运及安装、调试等。
(4)防洪、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以及施工期监测。
(5)工程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
(6)完成本项目的设备到货检验、性能试验、样件外送检测试验、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所有涉网性能测试、保护定值提供、并网性能检测、桩基拉拔试验、组件检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调试及相关协调工作等;
(7)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及备案工作、质量安全咨询、技术监督检查及验收、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完成电力质量监督站及其委托单位验收的所有工作。
(8)完成项目专项验收(消防、复垦、质检、安全性评价、档案验收、职业健康、项目启动验收等)、竣工验收、达标投产验收相关工作。
(9)完成涉网性能测试工作,完成统调统分、节能排序、调度命名、调度协议、网络安全协议、购售电合同等所有并网报批手续办理和所有证照手续办理。
(10)负责所有检查、验收的报验文件编制、咨询、报审、会议组织及承办工作。
(11)负责工程实际租地面积测绘、所需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树木砍伐补偿及手续办理及复垦;负责临时施工占地手续办理、补偿及复垦;负责35kV集电线路塔基的手续办理及补偿工作;负责施工用地、运输通道和施工协调等协调工作;负责白草坡项目的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建设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工程所需全部证照及开工手续办理。负责协助办理相关报征手续(汉源400MW光伏项目整体)、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及取证工作(汉源400MW光伏项目整体)。
(12)负责项目投产至项目移交生产验收前的电站安全调度及临时运行工作。【试运行通过后至移交生产验收(暂定3个月)】
(13)负责竣工图编制,负责项目所有材料、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资料收集、整编,并通过档案验收。
(14)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
投标人应负责组织和实施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发生的所有费用及组织均由投标人承担。
2.1.3工期要求:施工工期10个月,计划2024年12月31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全容量光伏设备于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并网发电,自并网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全部消缺,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书面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7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施工或EPC总承包(至少包含光伏场区和升压站施工内容)的合同业绩2份。(若投标人分别提供光伏场区和升压站施工合同的,该两份业绩合并一起视为1个合格业绩)。【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的光伏电站合同业绩,投标人应至少在联合体业绩中承担全部施工部分内容。】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无法体现关键信息页的,还需提供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关键信息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7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7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经历1个,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29 18: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04 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