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广西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产业园内
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规模为2×660MW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2.2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信息服务费(元) |
2024-11-01-1196-01 |
283-1钦州项目-1、2号锅炉对流竖井增加声波吹灰器工程 |
国投钦州电厂三期1、2号机组锅炉内部对流竖井增加声波吹灰器工程,共2台锅炉,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声波吹灰器技术方案制定、设计、所有设备材料供货、施工、调试等全部工作。投标人为完成本合同工作并通过验收所需要的炉墙开孔、改造、恢复、密封、内外部清理、与本项目相关系统接口安装、系统隔离措施、系统恢复、安全措施等均属于报价人工作范围。整套系统设备、管道的防腐、油漆工作。详细工作范围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一:工程范围划分】 |
#1锅炉对流竖井声波吹灰器系统安装、调试暂定于2025年1月10日开工,2025年2月10日完工; |
5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4)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完工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三项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锅炉烟道或锅炉受热面声波吹灰器改造(含安装)业绩,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在线发售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6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