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2.1.1.1厂址
本工程拟选厂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梅溪镇龙口村,梅溪发电厂原址。场地目前整体呈台阶式,场地标高在5.50m~15.60m(1985国家高程,下图)之间,厂区红线内五通一平已基本完成。厂址北面为一个小山包,小山包对面为安吉银泉汤青混凝土有限公司,距离厂址约105m,西北角紧邻厂址用地范围线有约50栋民居,厂址西南角离厂址用地范围线不远也有约30栋民居,厂址南面为西苕溪,厂址东南角200m内也有约20栋民居,厂址东侧为山包,山包上有110kV输电线路,其中最近的输电线路塔距离厂址用地范围线约8.4m。
2.1.1.2电厂交通条件
本工程厂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梅溪镇龙口村,距安吉县约16公里,距离湖州市区约33公里,距杭州市区约65公里。厂址位置交通便利。
2.1.1.3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范围包括电厂行政办公楼、职工宿舍,包含但不限于桩基及基础、钢结构工程、幕墙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及照明配套工程、暖通(空调)系统、消防配套工程、信息化、家具、停车棚等全部建筑、施工、采购、安装等工作内容,最终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注意:以行政办公楼和职工宿舍楼的建筑物外1m为界面,1m以外部分(化粪池及其连接管路除外)不在本合同范围内;具体描述详见技术规范书。行政办公楼建筑及装饰装修工程、职工宿舍楼和食堂建筑及装饰装修工程、停车场BIPV太阳能车棚、宿舍楼二层小餐厅均为固定总价部分,投标人须根据提供的施工图纸自行计算工程量实施报价。
投标人在满足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质量标准前提下,幕墙、攀岩墙、展厅、保密室、宿舍楼二层小餐厅、光伏停车棚等二次深化设计须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用于施工。施工图详见附件四:行政办公楼和职工宿舍的施工图。各建筑位置详见《总平面布置图》。
上下水、电气、污水、消防、综合布线等各系统由本分项工程从招标人指定的位置引接。接口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2.1.1.4 工期要求
项目拟定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深化设计,2025年9月30日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办公楼或公寓楼(不含工业厂房)5000平米及以上施工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竣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竣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办公楼或公寓楼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02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09 0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