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点:沈阳市大东区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沈阳大学零碳校园综合能源示范项目(光伏及充电桩)
标段名称: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内容和范围: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模式,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前期项目勘察、屋顶整体防水施工、开工建设至竣工验收所涉及初步设计(含承载复核)、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以及设计相关所有服务内容;所有设备(含光伏组件)、材料的采购、设备监造、设备验收、运输及储存、卸货、堆存及堆场、二次倒运、管理相关所有的责任和义务;所有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继电保护定值计算、并网接入(含对现有可能不满足要求配电系统改造和并网手续办理)、试验、调试(含并网相关试验、调试);设备安装与调试;防雷检测;竣工验收及设备资料、竣工资料、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与政府、工厂、电网沟通工作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
光伏项目180个日历日内全容量并网发电;
充电桩项目30个日历日内投运。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所有联合体成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自2020年 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1个及以上0.5MW及以上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合同完工业绩和1个及以上电动汽车充电桩EPC总承包合同完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文件:合同首页、合同中含工程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盖章页、完工证明)。
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如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需在使用有效期内,个人签名处需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记不一致的,视为无效。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需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项目经理由承接施工内容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4.安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自2018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联合体投标人:允许,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明确牵头人,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
7.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8.其他要求:无
备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2024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