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包括4号炉空预器出口至烟冷器进口段烟道、引风机出口至脱硫吸收塔进口段烟道,吸收塔进口往下段的涂鳞。工作范围材料按照图纸制作、设备清洁补漆、因安装导流需要的烟道开孔及恢复,积灰清理工作。焊工、起重(含起重机械、汽车吊、起重工器具)、脚手架搭拆、保温拆除恢复(含不符合要求的保温棉、外护板更换),部分仪控测点的加装和更换等所有配合工作包含在本标段范围内,并不限于此。具体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须为浙江省能源集团供应商正式成员。
9.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10.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机容量300MW机组以上机组检修或相关改造业绩,单个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12月02日 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9日 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