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通过在山东半岛南部青岛以东海域开展海洋开发利用适宜性评估、海洋防灾减灾、海洋生态保护等关键技术攻关,掌握该海域环境资源禀赋条件,为海上风电开发、防灾及生态保护提供技术支持。本项目研究包括四个研究课题,课题一为海域生态资源禀赋本底调查,课题二为空间开发利用防灾减灾影响评估研究,课题三为适用海上风电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型海洋秩序研究,课题四为开发利用适宜性评估体系研究。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采购内容为在深远海特定海域开展海洋开发利用适宜性评估、海洋防灾减灾、海洋生态保护等关键技术研究,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2.3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2025年1月-2026年8月(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满足以下业绩之一即可):
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装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勘察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等材料,证明材料内容应包含服务内容、项目规模);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省部级及以上海洋工程相关科研课题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科研任务书。
(3)人员要求(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至少1项装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具有至少1项省部级及以上海洋工程相关科研课题负责人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相关文件内容应包含服务内容、项目规模)。
(4)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无连续两年亏损(须提供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处于限制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必须为勘察设计单位,联合体不得超过5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需无外资直接股权。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4日17时整至2024年12月11日17时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