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能东苏达萨500MW风电项目资金已经落实,为企业自筹(其中:自有资金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发电苏尼特左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现对蒙能东苏达萨500MW风电项目调相机技术改造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蒙能东苏达萨500MW风电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满都拉图镇境内,场区布置100台单机容量5.0MW风机,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设置2×250MVA主变压器,以一回220kV出线接至苏尼特左旗巴彦杭盖500kV汇集站。本项目220kV采用单母线接线,35kV采用扩大单元接线方式,35kV采用小电阻接地方式。风电场项目已于2023年12月投产发电。
本项目为蒙能东苏达萨500MW风电项目调相机技术改造EPC总承包工程。在风电场升压站1#、2#主变35kV侧各安装一台50Mvar调相机,调相机及附属设备安装在风电场原升压站内。工作范围主要包括除调相机本体外的设备采购、调相机接入系统、调相机主辅工艺系统及相关土建工程等。
2.2计划工期:工期141日,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1月10日,计划完工时间:2025年5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2.3招标范围:本工程发包采用EPC总承包的方式。
投标人的基本工作范围是通过建设提供一整套符合工程验收及长时间运行要求的调相机系统。涵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备、材料、机械、电气、仪表控制、土建、建筑、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的设计、采购、设备监造、施工安装、调试和验收和相关手续办理等所有工程所需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升压变、厂用电及直流系统、电气、热工、保护系统等除调相机本体设备外的系统全部设备及材料供应、监造(含调相机本体设备监造)、运输、储存、安装;调相机改造工程的水、电、暖、通讯、地基处理、基础沉降、土建及建筑工程;原有集电线路的避让、防护及必要的处理;解决阻工问题等所有协调工作及相关费用;完成与本工程相关的开竣工手续、工程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试验、调试、检验、验收(含质检验收)、售后服务、试运行、消缺、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移交和最终交付运行等所有工作。质保期的相关服务(包含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等工作。
完成环保(施工及验收)、水保(施工及验收)、消防及火警(检测、图纸审查、验收等)、特种设备(告知、验收、取证)。
招标人负责土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意见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考古勘探报告编制、安全三同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职业卫生三同时、压覆矿产资源报告、涉军事设施批复、草原征占用报批、用地报批工作。
具体招标范围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设计:包含勘察测绘、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执行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出版整理及竣工结算、设备类现场技术服务等的设计及管理工作,设计需得到发包人书面批准实施。承包人需完成技术交底、设计工代,派出设计代表驻现场解决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以及根据现场地形及征地调整所进行的动态设计工作,与本工程并网及竣工相关的所有工作。承包人不能私自更改项目可研、初步设计方案,如发生技术变更,变更方案必须报监理及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才能实施。
(2)设备、材料供货:承包人承担整个项目所需的除调相机本体设备外的升压变、厂用电及直流系统、电气、热工、保护系统、电缆(含光缆)、电缆终端(中间)接头、涉网设备(含改造所需设备)、计算机监控与保护、通信、通讯及计量设备等的采购、监造(含调相机本体设备)、运输,承包人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卸货(含调相机本体设备)、二次倒运(含堆场)、场内外运输、保管、管理及移交等工作。
(3)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承包人负责工程范围内所有建筑、安装和调试工作,负责配合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进行的工程各类检验、试验、检测等,系统调试和启动试运工作,负责工程调试、负责地方相关部门、电力质监部门和电网公司的验收工作(包括项目报装及并网手续办理),负责环保措施实施、水保措施实施、职评安评措施实施、环保环评、消防、防雷、防洪等方案设计、实施和验收及其他专项验收工作。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完成所有设备标识(含介质流向指示等)、安全标识牌、消防标识、生活标识等标志标识的制作、挂牌工作、所有安全标识警戒线(含材料购买,并符合基建、生产管理标准要求)。本项目建设周期包含整个冬季,承包人需要自行考虑冬季施工各种措施费,包含在总报价中。
(4)设备的试验及调试:调相机工程所有试验及调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调相机本体及其附属设备系统、各规格电缆、电气一次设备系统、电气二次设备系统、润滑系统、冷却系统、通讯系统、消防系统、后台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的试验调试。场区内所有设备及线路“五遥”(遥测、遥信、遥调、遥控、遥视)功能接入升压站并完成调试;设备第三方检测,稳控装置、继电保护整定的计算,通信工程技术服务,宽频振荡分析报告及评审;潮流与过电压计算报告及评审;安全稳定控制专题研究报告及评审、电能质量测试、场站电磁暂态仿真建模、机电暂态仿真建模、二次安防等保测评、涉网试验等。所提供的并网检测服务满足国家、行业、国家电网的相关要求。
负责办理并网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编号、电能质量测算、保护定值、电能表计及相关设备的校验和验收、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督报告和并网协议、并网调度协议、电力业务许可证及购售电合同办理等,承担本项目涉及的审查及验收相关费用。
负责办理项目开工的行政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电力业务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消防图审及报备等;
(5)质保期内由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缺陷处理等工作。
(6)负责合同中没有约定但为了完成项目建设、验收、投产和顺利移交而必须完成的工程相关的工作。
(7)按照要求完成项目专项审批和验收手续及与项目相关的其他手续办理。
(8)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使用内蒙古能源集团智慧工地平台,施工现场施行门禁管理,设置必要的打卡及人脸识别系统。
(9)本项目配置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要求主体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具备使用条件(详见附件《关于新能源基建项目配置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新能[2023]15号),同时数据能上传至内蒙古能源集团智慧工地平台。
除上述明确要求外,包括但不限于调相机工程勘察设计,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检测、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运行、移交生产、培训、验收(包括阶段验收、相关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需提供承诺);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需提供承诺)或内蒙古能源集团相关文件(详见附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施工或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需提供承诺);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需提供承诺并附网站查询截图);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需提供承诺并附网站查询截图);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
3.2.1.1设计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3.2.1.2施工资质:施工单位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还应具有承装、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及以上、承试类二级及以上),以上资质证书均要求在有效期内。
3.2.1.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国内30Mvar及以上调相机总承包(EPC)合同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签订时间,至少一张与合同对应的有效发票及该发票的查验截图),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承包内容,请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若无法提供有效发票,按照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注册为本单位),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项目经理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1个国内单体规模容量100MW及以上新能源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任命文件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项目经理需提供本企业2023年10月1日至今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并提供承诺。
注:母、子公司资质和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投标单位以设计单位为主体,联合一家施工单位进行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业绩;设计单位满足设计资质要求,施工单位满足施工资质要求。
3.4投标人若独立投标,需同时满足全部资质要求和业绩要求,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8日23时59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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