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安保人员应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车辆检查等安保服务工作和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门禁系统的使用保护;
(2)出入人员的严格验证及外来人员的会客登记;
(3)出入人员、车辆及所携带物资的登记、检验、检查,严防盗窃事故的发生;
(4)进入工地人员着装及安全配置检查;
(5)车辆、人员的疏导及车辆停放;
(6)拉满土、石、沙车辆进出工地的蓬盖检查;
(7)工地大门白天保持一人立岗值勤,甲方车辆及业主领导车辆通过时行举手礼;
(8)搞好警卫室内卫生及周边环境卫生;
(9)处理项目施工工地及项目基地突发事件;
(10)配合处理火灾消防、暴力恐怖和突发性群体事件;
(11)与当地公安机关进行联络,并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处置发生在本工地的刑事治安事件;
(12)项目基地等区域消防灭火器材的安全巡检(需要有检查记录)、厂区内消防器材巡查,习惯性违章整治;
(13)对厂区安全宣教室、安全体验区、样板展示区的日常管理和卫生保持工作;
(14)对现场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测速等工作;
(15)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服务期:服务期限暂定为26个月,暂定自2025年1月31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止。如发生项目建设工期延期,服务期限自动延长,直至两台机组完成168h试运行,服务内容、范围、综合单价等延续本合同约定。
2.4 服务地点:京能秦皇岛热电二期2×660MW工程项目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3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1个安保服务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服务范围及关键内容、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不附合同的视为没有业绩);
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12月17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25日 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