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甲醇一年期合格供应商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期限 |
备注 |
精甲醇 |
99.95%优级品 |
吨 |
50000 |
1年期合格供应商 |
5家 |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确定5名合格供应商(打分排名第1-5名);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数量不足5家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数量为5家的,则初步审查的5家申请人直接入围合格供应商,不再进行后续的详细评审。合格供应商经资格审查确认后,招标人从合格供应商中进行询价,以最低价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一名,签订采购合同。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申请人须为甲醇的生产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
3.3 申请人须具有许可范围包含甲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资格审查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资格审查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资格审查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