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苏州市。
2.2 项目规模:2套488MW (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交货期: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仿真系统对参考机组进行1:1全范围仿真(包含且不限以下:燃气轮机、蒸汽轮机、余热锅炉、电气系统、DCS系统、TCS系统、ECS系统、NCS系统、辅助系统及公用系统)。仿真机系统与DCS、TCS等系统保持一体化。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仿真系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需具有至少2套9F燃气发电机组项目的仿真系统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同时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价格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2)加盖业主单位签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8.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2-20 16:33到2024-12-27 17: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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