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1号机组大修标准检修及安全设施检修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保定下团州。
2.2项目规模:2×660MW+1×10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于2025年3月开始,计划工期80天。
2.4招标范围:汽机、锅炉、灰硫、电气专业检修项目统一采购,主要包括:汽机辅机、锅炉本体及辅机系统、脱硫系统、除尘系统、渣水系统、灰库及分选系统、电机检修、配电检修等。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设备检修、维护-2025年1号机组大修标准检修及安全设施检修项目(CHDTDZ013/19-QT-093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2025年1号机组大修标准检修及安全设施检修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2项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锅炉、汽机、电气检修业绩(业绩不含维护业绩,可分专业各提供2项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合同金额(根据具体项目要求)、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12-20 10:26到2024-12-27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