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赤壁市
一、招标条件
赤壁长城炭素制品 生产设备检修业务外包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赤壁长城炭素制品 生产设备检修业务外包项目【重新招标】
2.2项目类型:服务类
2.3项目概况:生产设备检修业务外包。
2.4项目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系统:
原料输送系统、余热锅炉系统、煅烧炉生产系统、煅烧脱硫设施系统(含烟道)、余热发电系统、成型机系统、雷蒙磨系统、返回料系统、中碎系统、混捏锅系统、沥青库系统、收尘系统、焙烧炉生产系统(含燃控系统)、焙烧脱硫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及所有天车维检修等以及相应生产辅助设备。(后附设备清单)
2.6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为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具备设备检修或人力资源服务或劳务外包等业务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2021年至今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承诺书。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设备检修业务外包的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以具体服务期为准。)
3.4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或涉诉黑名单。
3.4.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4.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 人员要求:投标人需设置至少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证或其它安全证书。(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
3.6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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