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受广西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广西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的后勤服务外包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工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竞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广西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位于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钦州港海豚路1号,占地约1500亩,以煤为原料,生产氢气、合成气、氮气等工业气体,同时生产甲醇、乙二醇、醋酸。
服务地点: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钦州港海豚路1号。
2.2招标编号: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招标范围
为招标人提供后勤服务,详情如下:
序号 |
服务类型 |
配员(人) |
服务时间 |
1 |
大车驾驶服务 |
3 |
上五休二(07:00-19:00不定时服务) |
2 |
大车驾驶管理服务 |
1 |
上五休二(07:00-19:00不定时服务) |
3 |
小车驾驶服务 |
2 |
上五休二(07:00-19:00不定时服务) |
4 |
小车驾驶管理服务 |
1 |
上五休二(07:00-19:00不定时服务) |
5 |
保洁服务 |
7 |
上六休一(8:00-17:30) |
6 |
前台会务服务 |
3 |
上五休一二(8:30-17:30) |
7 |
文控服务 |
4 |
上五休一二(8:30-17:30) |
8 |
后勤管理服务 |
1 |
上五休一二(8:30-17:30) |
9 |
后勤执行服务 |
5 |
上五休一二(8:30-17:30) |
合计 |
27 |
|
2.6 服务工作期限
自2025年2月1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无资格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劳务派遣服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通过年检;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等经营资格。
3.3 业绩要求:具有石油化工、煤化工或其他工业性质的服务工作业绩。
3.4本招标不允许投标人转包。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2月31日到2025年1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4.1.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