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套超滤膜,单套产水量≥158 m³/h(15℃) 、净产水出力≥ 141 m³/h(15℃) 及其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 的技术服务等。
二、报价资格条件、要求
1.报价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价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3.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4.报价人所投超滤膜产品自2020 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报价截止日,具有3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电厂超滤膜合同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供货范围的页面,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
5.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否。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03月10日 09时00分至2025年03月17日 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