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西宁城通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谈判采购。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采购范围:5套720kW超充分体式充电机(一机12枪)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供货,配合完成现场指导安装调试
2.3质保期:2年
2.4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5采购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度(2024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3供应商应有良好的信誉,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5供应商须提供所投设备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6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4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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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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