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余吾煤业南风井矿井水系统扩容改造项目(EPC),招标人为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余吾煤业南风井矿井水系统扩容改造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余吾煤业南风井矿井水系统扩容改造项目(EPC)
2. 项目概况:根据余吾煤业公司实际情况,针对南风井目前矿井水处理能力不足,需将处理能力提高到500m³/h,每天运行20h,即10000m³/d,出水执行《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中标准;解决矿井水中岩粉含量高,不易沉淀问题;解决调节池板结严重,排泥不畅,离心机处理能力不足等问题。
3. 招标范围:含本工程设计,新建水池、车间等土建工程,抓斗机、离心机、过滤器、水泵、加药装置、电控系统、管道、电缆等设备材料购置及安装工程,系统的调试及验收等。发包方式:EPC模式。
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山西省及当地环保部门规定的相关规程、规范及规定;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 项目地址: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6.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工,12个月内竣工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资质乙级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必须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2)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或环保专业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项目经理和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本公司开标截止前6个月内社保证明。
3.业绩要求:具有同类型业绩(业绩时间在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提供一份合同扫描件、竣工报告和对应合同的任意一张发票)。同类型业绩指处理能力3000m³/d及以上的污(废)水处理站工程(EPC)。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shiming.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1月4日18时00分至2026年1月1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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