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阳市东港防波堤透水桥及存量资产剩余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 E3706002318009487 | ||
| 2026-06-18 | 2026-06-24 |
| 一、项目概况 | |
| 1. 本招标项目海阳市东港防波堤透水桥及存量资产剩余工程总承包(EPC)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建设 3.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透水桥、防波堤修复加固、堤顶道路和挡浪墙建设等。涉及防波堤工程约3.7公里,最大水深约6.2米,具体详见模拟工程量清单。 4. 计划工期:自接到开工通知之日起180天完工。 5. 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满足招标人的目标成本,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2)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和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等级标准。 6. 招标范围:包含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全过程配合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等)、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中标方内部沟通协调管理工作(如有,涉及设计进度、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管理等方面)由牵头单位全面负责。联合体成员彼此就其义务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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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海阳市东港防波堤透水桥及存量资产剩余工程总承包(EPC) |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包含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全过程配合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等)、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中标方内部沟通协调管理工作(如有,涉及设计进度、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管理等方面)由牵头单位全面负责。联合体成员彼此就其义务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3.1 资质条件: 3.1.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具有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投标人如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 3.2.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是投标人正式在岗职工,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2.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正式在岗职工,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施工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须同时满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2.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证书。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 3.5 其他要求:/ 3.6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牵头人负责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等的全面控制; 3.6.2若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揽本项目的施工企业; 3.6.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6.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因本项目为电子标,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及上传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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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采购文件领取 |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6-06-24 00:00:00 | |
| 3、采购文件领取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