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基层9个收费所供暖锅炉采购天然气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就本项目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委托内蒙古佳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基本情况
2.1 招标范围:负责分公司管辖路段集宁北收费所、集宁西收费所、培训中心、集宁南收费所、玫瑰营收费所、白海子南绕城收费所、集商收费所、丰镇匝道收费所、十八台收费所共9个基层单位2026年-2027年一个供暖季的供暖锅炉天然气供应。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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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主要采购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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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基层9个收费所供暖锅炉采购天然气项目 |
负责分公司管辖路段共9个基层单位1个供暖期(2026年-2027年)约73万立方的供暖锅炉天然气供应,包含不限于气源、装卸、运输及相关售后服务等内容。 |
2.2 供货期:2026年-2027年供暖季(2026年10月15日至2027年4月15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根据气象情况提前启动或延后停暖的实际时间为准)。
2.3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事宜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天然气 / 液化天然气相关经营内容,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天然气)或燃气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如非LNG生产/液厂企业,须提供与上游液厂、接收站签订的有效供气框架协议或合作协议,证明具备稳定气源供给能力。
3投标人自有运输车队,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 类 1 项))。如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公司运输的,须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公司签订的委托运输协议,且第三方运输公司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 类 1 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14日9:00 时至2026年9月18日17:30(北京时间)在线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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