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金鸡滩煤矿煤炭产品结构优化改造工程总承包(EPC),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金鸡滩煤矿煤炭产品结构优化改造工程总承包(EPC)
2.2 项目编号:WLNY-D0100019317
2.3 项目概况:金鸡滩煤矿煤炭产品结构优化改造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块煤车间现有6台精煤脱介筛筛板改造、3台精煤破碎机齿辊改造;块精煤仓上滚轴筛改造、混煤仓及块精煤仓下5台给煤机更换,新增混煤掺配系统及该工程相关的其他辅助生产设施的完善。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金鸡滩煤矿煤炭产品结构优化改造工程总承包(EPC)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技术检测、手续办理、地企关系协调等工作内容。实现设计、采购、施工、手续办理、技术检测、地企关系协调各阶段工作的合理交叉与紧密融合,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全面负责。
(1)设计内容包括不限于:根据初步设计和设备详细安装尺寸图,出具施工图设计,以及为支撑各专项验收的设计资料和方案编制。
(2)施工和采购包括但不限于:
①新建的单项工程
A.新增混煤掺配系统;
B.增设智能煤质监测系统及皮带秤;
C.系统其他配套设施,主要为本项目所配套的供配电系统及配套管网。
②改造的单项工程
A.块煤车间现有6台精煤脱介筛筛板改造;
B.块煤车间现有3台精煤破碎机齿辊总成改造;
C.精煤仓上8205分级筛改造;
D.更换851、8227、8229、8235、8237给煤机;
E.3#、4#精煤仓之间连廊破洞改造。
③手续办理和设备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带式输送机改造完成后的相关手续办理,需要办理带式输送机煤安证、改造前后的检测检验报告(基础检测、性能测试、主轴检测等)、环评验收的要求、设备铭牌、产品合格证等必要的证件办理。
2.5 建设地点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金鸡滩煤矿。
2.6 建设工期
整体工程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施工图在签订合同后10天内通过招标人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审核;若涉及政府部门审核的由投标人负责向政府部门报批,投标人在审查后一周内取得政府部门批复,并负责相关手续办理和费用支出。
2.7 质量标准/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及行业相关现行标准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的规范及标准要求。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和技术规格书相关现行标准,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具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煤炭行业选煤厂专业甲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近12个月社保证明);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3.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未被列入招标人黑名单。近三年内未被各级人民法院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各级政府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军队采购网等官方网站公示信息中,不存在黑名单限制、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转借或挂靠资质、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等不良行为记录和违法违规信息(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信用查询);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3.7 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附联合体协议,该协议应约定联合体的共同责任和联合体各方各自的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招标人保留签订合同查验原件的权利。
4.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个1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新建、改建安装工程总承包业绩(含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中标通知书、已竣工工程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备注:工程合同证明材料需提供全套合同原件扫描件。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的真实性,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对所有材料进行核对,如发现或被投诉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一旦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2日起至2026年10月1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
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51957412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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