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辽宁省锦州市。
2.2 装机容量: 2×300MW。
2.3 计划工期:计划服务期限 3 年,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7 年 3 月 31 日止,每年合同 到期后根据甲方需求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逐年续签。
2.4 招标范围:辽宁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锦州热电分公司燃料调度、燃料值班、采 制样辅助、设施维护和保洁、辅控操作、物资库管及物资搬运等服务工作;公寓楼、办公楼、 文体活动中心日常服务管理工作;职工餐厅管理服务工作;公司车辆提供司乘人员管理服务 工作;办公生活区域保洁、厂区道路保洁及清雪、厂区绿化服务工作,供热客服,收费等工 作。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 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 投标人近 3 年内(2021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 具有 1 个及以上物业管理服务或物 业综合服务业绩(含正在执行的业绩) ,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 签字盖章时间页等合同扫描件)。
3.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3.1 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 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3.2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3.3 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 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 的投标人不得 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 月 2 日至 2024 年 1 月 12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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