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单位:桂林粤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2)项目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林县八桂瑶族自治乡
(3)项目规模:田标林县八桂乡谭合村19.5MW棚顶村集体经济(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项目场址位于广西百色市田林县,中心坐为东经106.03541°,北纬24.17624°,海拔约为567米,距田林县城直线距离约25公里,规划建设规模直流侧25.5346MWp,交流侧为19.5MW,容配比1.31。本项目规划采用双面双玻单晶硅575Wp光伏组件44408片,320kW的组串逆变器61台,组件最低离地高度3米,采用柔性支架方案,采取分片发电,分片并网的技术方案,所发电量全部上网。拟新建5台3150kVA箱变、1台2500kVA箱变、2台1600kVA箱变,拟采用35kV线路送出方式。本工程光伏发电站目前拟通过1回35kV线路接入并网,外送线路起自谭合村光伏发电站1号箱变,终至35kV弄瓦变电站开关柜。线路长度8.55km,其中谭合村光伏发电站侧电缆敷设路径长0.2km,35kV弄瓦变电站侧电缆敷设路径长0.35km,余下架空线路部分长8km,电压等级为35kV。最终接入系统方案根据接入系统批复意见确定。35kV送出工程属于本次招标。本项目容配比不低于1:1.31;接入升压站电压等级:35kV。
2.2 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桂林粤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田林县八桂乡谭合村19.5MW棚顶村集体经济(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项目及35kV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整个光伏发电项目的全部测绘、勘察设计服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
(2)完成光伏场区及送出线路工程建设所需的报建、施工许可、电力业务许可、工程施工、验收等各种手续。
(3)土地征占租用、青赔、勘察(含用地专题编制评审等)、前期手续办理(包含但不限于水保、环评、社稳、安评、职评等专题报告编制、评审、批复文件)、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清表、地平、光伏电站及送出线路的消防系统、进场道路、场外道路、场区道路新建及原有道路改造修复、临时道路、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等整个工程项目工程施工安装、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电能质量认定(验收)、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
(4)采购并安装整个光伏发电项目设备,光伏组件等所有设备安装、试验、调试、运输、保险、保管等。包括发电设备部分(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集电线路等)、电气系统、二次设备部分(监控、测控、计量、通信等)、辅助设备部分(视频监控、消防、给排水等)、接入系统、35kV对侧间隔改造、组件检测等。
(5)满足整个光伏发电项目投产的土建工程。
(6)满足国家政策和电网公司要求的35kV送出线路工程勘测设计、前期手续办理(包含不限于路径协议、水保、环评等)、报建、工程建设。
(7)满足整个光伏发电项目投产并网的全部设备调试服务及相关必备证件的办理。
(8)满足整个光伏发电项目投产并网的消防、水保环保工程(如有)、质检、等保测评(如有)等专项验收、档案验收、电网并网验收、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等。
具体范围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和技术规范书为准。
3.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2)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 投标人必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5)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投标人项目主要人员须具备以下资质:
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2)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施工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上述主要人员须提供所在投标单位不少于12个月的社保信息,从截标上个月开始倒算(如截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
(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 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 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15) 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和招标人供应商灰名单,且处于“黑/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16) 近两年内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名单;
17)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递交满足“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要求的声明函。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如下业绩:投标人必须具有光伏并网发电项目设计或施工类相关业绩累计总装机容量30MW及以上(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为准,请提供具体业绩明细,并附有合同的封面、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 招标公告日期、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截止日期如下
4.1 公告日期:2024年【2】月【 22 】日-2024年【2】月【 29 】日。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 23 】日9点30分-2024年【2】月【 29 】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网上投标登记。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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