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大通河流域防洪调度运用方案编制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大通河是湟水河的一级支流,发源于青海省天峻县托勒南山,自西北向东南流经青海省的天峻、祁连、刚察、海晏、门源、互助、乐都、民和等县(市)和甘肃省武威市的天祝县、兰州市的永登县、红古区,在民和县享堂镇附近注入石头峡。大通河与湟水河平行,两河之间为大坂山。流域源头为尕日当曲,干流两岸支沟呈羽毛状水系,分布比较均匀,且支沟集水面积不大。大通河流域狭长,流域面积15130km2,占湟水流域总面积的46%,其中青海12940km2,甘肃2190km2。河源海拔4330.0m,入湟河口海拔1725.0m,总落差2605.0m,河长560.7km,河道平均比降4.55‰。
根据流域地形地貌特征,可将大通河流域大致分为以下三段:河源至尕大滩(青石咀)水文站为上游,河段长297.1km,流域面积7893km2,落差1557m,平均比降5.2‰。尕大滩水文站至连城为中游,河段长223.4km,区间流域面积6021km2。落差1052m,平均比降4.7‰。连城至大通河河口为下游,河段长40.2km,区间流域面积1216km2,落差184m,平均比降4.6‰。
大通河流域深居西北内陆,属高原大陆性气候,气候受东南海洋季风的影响和蒙古高压的控制。具有冬长暑短、雨热同季、日照时间长、无霜期短、冰冻期长、垂直分布明显、昼夜温差大、气候随海拔升高而降低、降水随海拔升高而升高等诸多气候特点。大通河流域多年平均气温-0.3~8.0℃,最高月平均气温11.7~19.7℃,出现在七月,极端最高气温35.8℃;最低月平均气温-13.5~6.8℃,出现在一月,极端最低气温-34.1℃。气温垂直变化明显,随海拔升高呈递减趋势,海拔每升高100m,气温递减0.5~0.7℃,递减以4月份最大,12月份最小。昼夜温差大,呈上游大于下游,河谷大于两岸山地之势。流域内多年平均降水量467.6mm,且随着海拔升高呈增加趋势。在河谷横向上,海拔每升高100m,年降水量增加10~20mm,至南北中高山地区年降水量达600mm以上。祁连山东段的冷东岭冬季全部在西风带范围之内,而夏季东南风影响强烈,南上气流与北上气流常在此附近形成一条辐合线,降水量较多,全年降水量约700~800mm。年内降水主要集中在6~9月,占年降水量的70%左右,10月至翌年5月为旱季。全流域多年平均蒸发量为765mm,蒸发量随海拔升高而呈减少趋势。上游年蒸发量为700~800mm,下游蒸发量为900~1000mm。
大通河流域自上而下设有尕日得站、尕大滩(青石咀)站、天堂站、连城站、享堂站。大通河水量较丰,享堂站(1950年6月~2008年5月)多年平均径流量为28.26亿m3,输沙量为287.4万t,多年平均含沙量仅为1.02kg/m3。其中汛期(6月~9月)径流量为18.39亿m3,输沙量为262.7万t,分别占全年来水来沙的65.1%和91.4%。多年平均输沙量只有湟水干流的19.4%,是一条少沙河流。
近年来,随着水电站建设的迅速发展,大通河干流密集分布着30座水电站,除纳子峡、石头峡水电站为大型水库外,其余28座中有21座为小型水库、7座为引水式电站,水库总库容约17.71亿m3。这些水电站量大、面广,管理单位隶属于不同的管理主体,业主单位错综复杂;流域内水电站管理单位隶属于不同的行政管理主体,统一监管、统一调度难度很大,流域防洪问题日益突出。
为进一步化解大通河流域防洪问题,实现大通河流域防洪统一管理,现需开展大通河流域防洪调度运用方案编制工作。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开展大通河流域防洪调度运用方案编制工作,防洪调度运用主要研究对象为纳子峡、石头峡两座大型水电站水库,并对干流青海境内20余座水电站提出运用的原则要求和调度方案。
1.2.2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下列项目
(1)梳理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分析大通河流域防洪保护对象、流域综合防洪体系、防洪标准和现状防洪能力,梳理水库、堤防、河道、等各类防洪措施的建设情况;
(2)设计洪水复核、水库防洪能力复核:分析大通河流域洪水特性,确定主要控制站洪水系列资料和设计成果,复核流域梯级电站设计洪水成果,明确流域防护对象,对具有调节能力的纳子峡、石头峡水库按梯级水库防洪要求,进行水库联合调度分析计算;
(3)提出洪水调度原则:分析提出洪水调度原则;
(4)制定洪水调度方案:根据洪水调度原则,妥善处理蓄泄关系、上下游关系、左右岸关系、干支流关系、防洪与抗旱关系,通过洪水调度计算,提出标准内洪水和超标准洪水调度方案,明确各类防洪工程措施运用的时机、次序和运用方式;
(5)明确调度权限:说明各类防洪工程的调度机构及相关机构的调度权限和职责;
(6)分析预报预警支撑:分析大通河流域水雨情监测、预报、预警等信息互联互通机制。
(7)其他:说明防洪调度运用方案的解释部门、高程采用的基准系统、执行起始时间、特殊情况的处理部门等。
(8)完成大通河流域防洪调度运用方案编制,按青海省水利厅要求配合完成方案审定工作。
1.2.3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1.2.3.1交货地点:至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公司,现场交付。
1.2.3.2交货时间及方式:
本项目总工期:3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业。
1.4.2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防洪/洪水调度方案或调度规程编制、研究等相关工作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1.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向国内水利水电行业提供过1个及以上大型水电站/水库防洪/洪水调度方案或调度规程或流域防洪/洪水调度方案业绩(须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1.6现场踏勘
不组织踏勘。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1.8.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2月29日。
热线服务:上午8:00-下午22:00(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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