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为满足黄河公司海南分公司生产倒班用房需求,现需在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区域内租赁76间(标准间)生产倒班用房,其中青海黄河光伏维检有限公司租赁60间(标准间)、海南州黄河伏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租赁16间(标准间)。最终确定中标人后,由中标人与青海黄河光伏维检有限公司、海南州黄河伏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序号 |
合同签订主体单位名称 |
租赁房间数 |
所属单位 |
1 |
青海黄河光伏维检有限公司 |
60间 |
黄河公司海南分公司 |
2 |
海南州黄河伏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6间 |
1.2招标范围、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1.2.1招标范围
黄河公司海南分公司2024年至2027年生产倒班用房租赁。
1.2.2主要工作内容
租赁期限内提供76间(标准间)生产倒班用房。
1.2.3工作要求
(1)租赁期内能提供房屋76间(标准间),每间可具备两人住宿的条件,每间房间面积不得小于28平方米,含有单独卫生间,且具备沐浴条件;
(2)房间内需提供水电、热水器、无线网络、电话、电视、烧水壶、洗衣机、衣柜等全部生活设施服务;
(3)提供住宿房间内外设施的维修服务,所需全部材料由投标人负责,费用包含在租赁综合单价中;
(4)提供公共区域卫生清扫,垃圾清运服务;
(5)提供房屋冬季采暖服务,标准须达到当地相关政府部门要求;
(6)提供免费停车服务,具备同时能停30辆汽车条件;
(7)提供化粪池的清理服务;
(8)提供良好治安管理服务,配合招标人做好入住人员的安全管理;
(9)提供消防安全的管理和维护服务;
(10)提供楼内电梯的维保服务;
(11)入住后,房间内设施保证完好,设施设备即可使用,使用前对房间内设施设备数量、现状进行清点、检查,发现缺陷及时提出,并进行处理;
(12)租赁期间,因其他原因(如设施老化)造成的房间无法正常入住,无条件调换房间;
(13)提供同时能容纳80人集中就餐服务的场所,具有餐厨设备设施用具;
(14)按照招标人要求做好其他服务等。
1.2.4租赁地点、期限及其他
(1)租赁地点:本项目提供的租赁房屋须在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区域内,距离城北新区全和巷国家电投海南区域管理中心5公里以内(如:宾馆、酒店等),提供的房源超出此范围的投标人报价按照无效处理。
(2)租赁期限:本项目总服务期限为36个月,暂定为2024年4月1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止,最终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总服务期限不变。
(3)其他:本项目按每年度签订合同,每年度合同服务期限满前一个月,由招标人对投标人服务进行评价,确定来年是否继续签订合同。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甲方单位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1.4.2投标人注册地要求
投标人单位注册地址须在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内,注册地址未在共和县内的,招标人不接受报价,报价按无效处理。
1.4.3投标人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2项房屋租赁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招标文件的获取
1.6.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6.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3日。
热线服务:上午8:00-下午22:00(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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