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江津燃机项目已由重庆市发改委签发《关于江津燃机项目核准的批复》(渝发改能源〔2023〕39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唐重庆江津燃机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及商业贷款,出资比例为3:7。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脱硝催化剂设备(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
2.2项目的建设规模:2台500MW级(F级)蒸汽燃气联合循环发电机组
2.3建设工期:21个月
2.4设备名称:脱硝催化剂设备
2.5招标编号:CWE*
2.6招标范围:本工程催化剂的型式采用蜂窝式,投标方提供催化剂布置图。设备年利用小时数按2500小时考虑。每台反应器将装设1层催化剂,1层备用层。催化剂能满足烟气温度不高于420℃的情况下长期运行,而不产生任何损坏。催化剂的机械寿命应大于10年,运行小时数应作为化学寿命被保证(NOx脱除率不低于60%,氨的逃逸率不高于2.28mg/m3)不低于24,000小时,从首次喷氨开始到更换或加装新的脱硝催化剂之前,投标方应保证催化剂的阻力不大于250Pa。
2.8交货地点及方式:招标人工地现场或库房,车板交货,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9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2企业业绩要求:
3.2.1供货业绩:投标人近10年(2014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个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或400MW及以上联合循环燃机机组脱硝催化剂供货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3.2.2运行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2个300MW及以上的燃煤机组或400MW及以上联合循环燃机机组脱硝催化剂满2年的运行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以及用户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6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6.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8注意事项:
3.8.1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3.8.2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8.3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
3.8.4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8.5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投标函、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制造商授权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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