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柯生乡尖克村人饮提升保障工程水利水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县柯生乡尖克村人饮提升保障工程已由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河政【2024】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农牧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农牧水利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河南县柯生乡。
(2)招标范围:更换主管道2条,总长352m,更换支管1条,总长1060m。新建支管、分支管16条,总长2688m,入户管道11500m;共修建各类管道建筑物252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有内容。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9116001001
标段名称:河南县柯生乡尖克村人饮提升保障工程标段一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10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0月07日
建设内容:更换主管道2条,总长352m,更换支管1条,总长1060m。新建支管、分支管16条,总长2688m,入户管道11500m;共修建各类管道建筑物252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有内容。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并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qhsljg.org.cn/userlogin.do)登记。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青海天昊公招(工程)2024-004。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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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评论2024-03-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