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沁水龙港100MW光伏发电项目、沁水固县柿庄100MW光伏发电项目)已由山西省能源局以《关于下达山西省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年度建设计划的通知》晋能源新能源发〔2023〕2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沁水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唐沁水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2.2建设规模:沁水龙港100MW光伏发电项目、沁水固县柿庄100MW光伏发电项目。
沁水龙港100MW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龙港镇。
沁水固县柿庄100MW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固县乡、胡底乡、柿庄镇。
两个项目拟计划各新建一座升压站,各自规划以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各自升压站35kV侧,通过1台主变升压后以1回送出线路接入附近国网变电站(最终接入方案以电网公司接入系统批复为准)。为尽快推进项目实施,本阶段需要对沁水龙港100MW光伏发电项目、沁水固县柿庄100MW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勘察设计工作。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5日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可研报告进行可研优化,提供地勘报告、光伏区总平面布置图、升压站总平面布置图、升压站选址规划、集电线路路径图,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总平面布置图、集电线路路径图开始办理相关国土、林业、环保及水保手续;
合同签订后35日内投标人进一步优化、完善可研报告并编制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文件及各类设备规范书;项目开工前20日提供施工图,工程竣工后30日提供竣工图。
2.4招标范围:光伏区、进场道路(进入各光伏场区道路)、进站道路(进入升压站道路)、场内检修道路、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生活办公区域内的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上述工程项目的工程地质勘察设计、可研优化、施工图设计、设计优化或者设计变更、竣工图设计、设计回访等。
1)该项目勘察设计立项报告编制、组织评审并取得相关部门的评审意见;
2)该项目设计范围内需要进行的地质勘察并出具地质勘察报告;3)该项目集电线路路径图;
4)该项目设计联络会的组织召开并根据会议纪要进行设计变更;参加质监、电网等各类验收工作。
5)该项目范围内可研优化、设计各阶段(工程概算、工程量清单等、招标文件、各类技术规范、技术协议等)、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设计回访等。
涉及工程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规划、工程量清单)、设备技术规范书等编制,可研优化、组织方案评审、配合甲方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并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工作,参加设计审查以及根据审查结论完成设计批准文件范围内的修改工作并承担配合审查发生的费用;配合甲方完成质监验收、并网验收、调试及试运行相关工作。优化设计,按集团公司创建四优工程管理办法创建四优工程,工程过程中的各项审查、检查,工程设计总结,竣工验收、设计回访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形式,须具有并提供“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3.2投标人近3年(2021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并提供独立完成1个及以上100MW等级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主体工程(含升压站)的勘察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以及项目投运证明或项目验收证明。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并提供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或高级及以上职称,须具有并提供近5年(2019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担任过1个及以上100MW等级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主体工程勘察设计(含升压站)的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业绩,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业绩合同和证明其所任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的任命文件或用户证明等与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的关联性文件及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4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5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5.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应答截止日的;
3.5.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应答截止日的。
3.5.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应答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2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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