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新乡市
一、招标条件
本101厂房一期供电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25万元,招标人为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清单和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及保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01厂房一期供电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101厂房一期供电改造)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参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五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5、信誉要求: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没有被政府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b、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网页查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3日08时30分到2024年04月10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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